关于公布2023年度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市(地)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为持续推动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创作生产,引导和激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播出工作,讲好龙江故事,传播龙江好声音,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扶持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项目评审结果及扶持标准。经各市(地)局和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推荐,省局组织专家评审,省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公示,最终确定2023年度我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和优秀机构名单。其中,电视类作品、广播类作品优秀奖各5个,入围奖各10个;优秀传播机构2个;优秀组织机构2个(详见附件)。省局对获得优秀奖的作品颁发证书并给予扶持资金,电视类优秀奖作品每个扶持1万元,广播类优秀奖作品每个扶持0.5万元。对获得入围奖的作品和优秀机构颁发证书。
二、做好扶持资金拨付和荣誉证书发放工作。项目扶持资金将由省局直接拨付至获奖作品创作单位,请各市(地)局、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于5月20日前,将辖区内获奖单位的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省局传媒处。荣誉证书待省局印制完成后,将发给各市(地)局和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请做好证书发放工作。
三、做好扶持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扶持资金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用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和播出等相关工作。各市(地)局应督促获扶持单位提供关于公益广告扶持资金使用计划,于5月31日前将资金使用计划汇总报省局传媒处,并对获扶持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切实促进公益广告创意、制作、播出、达效良性循环发展。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报省局传媒处。年底前,省局将对获扶持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问效。
四、做好获扶持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展播工作。获扶持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已上传至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资源库,请各级播出机构、网络视听服务机构做好展播工作,各市(地)局要做好辖区展播工作的组织和督办,更好发挥公益广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引领社会风尚、弘扬新风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
附件:1. 2023年度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电视作品类)
2. 2023年度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广播作品类)
3. 2023年度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传播机构类)
4. 2023年度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优秀组织机构名单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孟蕊,联系电话:0451-82893665,邮箱:gdjcmc2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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