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承办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加强流程控制,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保障决策事项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我局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部门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经批准后公布。
四、承办部门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佐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附件: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
录
2025年3月3日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事项 承办处室 |
需要履行的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法律政策依据 |
编制《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五五”发展规划》 |
规划财务处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
2026年10月底前 |
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发改委关于编制“十五五”规划的相关通知和要求 |
全省第五批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
科技处 |
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
2025年12月底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161号)《关于规范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2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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