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为主线,以推进行政行为全过程记录公示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围绕中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行业发展信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利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在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之内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行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政策、产业发展、事业繁荣、惠民服务、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布,内容全面,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全年共上传文件、信息240条(次)。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推进行政审批和执行公开。根据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形成局政务公开事项和工作流程制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问题整治,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环境、发展环境,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再清理、再审核、再规范,对非行政许可事项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照省政府要求,全面梳理“只见一次面审批”事项清单,全部向社会公布。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就互联网视听网站、全省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等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检查及处理结果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二)创新形式,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外,先后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政府门户网站、东北网、广电总局网站等多个单位、部门建立联系,形成了工作网络。截止12月末,我局向省政府网站报送信息28条,在国家广电总局各类信息载体中刊发工作信息、动态46条(次)。
二是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和网络咨询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建立网上依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明确网上受理、分转、办理、反馈等程序和时限,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和网上咨询信息,及时下载纸质文本,按正式公文履行登记、签批、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受理网上咨询0件。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三统一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有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8件,全部按时在网上报备。
四是积极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公开事项的编制工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并制订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清单中明确了事项的名称、类型、实施依据、实施主体、服务对象以及所需要的证明和手续。同时制作了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并将清单、指南和流程图在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和我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三)落实保障措施,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组织领导责任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工作领导组织,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位置,列入局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中,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一同部署、同步推进。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过问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指示,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的相应保障,局政务公开办统一协调,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日常注意抓好督办落实,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是严格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对公开信息认真审核、登记、备案,没有出现失泄密问题;严格履行信息公开程序,落实逐级签批、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运行程序规范。
三是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追究内容和有关要求,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条幅,宣传板、印发宣传小册子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政务公开、主动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识。积极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公开办等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考察等活动,学习经验,交流作法,促进工作深化。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可以概括为:党组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办公室注重落实,工作推进比较扎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9 |
+18 |
7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5814676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尚有一定距离,与社会公众的期待还存在不足,如,对各市地文广新局以及行业单位政务公开的指导工作还需要加强,行业企业的政务公开还不够全面、深化等。我们将针对以上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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